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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燃烧生命的恶魔

2000-06-19 来源:光明日报 秦新民 我有话说

东方文明的古国原本是没有烟草的。曾几何时,香烟飘洋过海打入神州,让那青白色的香烟毒雾袅袅飘飘,使这个泊来的幽灵在中国游荡、泛滥,国人中为数不少已成为它的烟民。

科学事业发展和卫生知识普及的今天,专家们告诫“吸烟危害健康”,而不少烟民对此忠告却置若罔闻,依旧兴高采烈地挥舞着香烟这枝魔棒,演奏着令人揪心的烟害死亡曲。据资料表明,我国吸烟人数占世界烟民总数的1/4,另有4亿人口受被动吸烟的危害。医学试验显示,每天吸烟20支者,死于肺癌的危险高于不吸烟者的15—25倍;吸烟年龄愈早,患肺癌的危险性愈高;吸烟时间长3倍,患肺癌的危险率增加100倍;其所育子女患兔唇和先天性心脏病的是不吸烟者所育子女的两倍;患白血病和淋巴癌的是不吸烟者所育子女的2.5倍;父母吸烟使胎儿通过血液遭受烟毒,日后患癌肿的危险性增加50%;单亲吸烟的胎儿娩出后,患造血系统癌肿的危险指数为1.7,双亲均吸烟者,则可高达4.6。川南某镇张某致富后,儿子周岁生日之际,在自己新盖的楼房里大摆酒宴庆贺,4桌客人喝酒吸烟不止,直至深夜酒席散尽,孩子也已殒命。医生告之死亡原因:“因烟雾太浓,孩子大脑严重缺氧所致。”令人忧虑的是青少年的吸烟。四川某县杜平村共26户人家,4—14岁的男孩吸烟者就达15名;南京24万中学生中,吸烟者占6.9%。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人士曾写信给我国政府说,中国有5亿20岁以下的青少年,40%将成为烟民,其中1/4将提前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这个数字相当于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其危害之严重至今未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人列举了吸烟几十年仍“健康”活着的老人;也有人以肺癌患者中有不吸烟者来说明吸烟可导致癌症是危言耸听;也有人说烟既然百害而无一利,为何还要生产?还有人认为吸烟是个人自由,为何禁止?种种模糊认识,使一些地区早已颁布实施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难以收到预期效果。据资料表明,在济南街头有120多处户外烟草广告,其中巨型广告就有20多个,还有的媒体为了经营收入,变换多种手法,将烟草广告在报刊、电视刊播,使之各种禁烟措施和控烟宣传在烟厂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面前如何不显得苍白无力。正是如此,而今中国在吸烟陋习上已占有“八个世界第一”,即烤烟种植面积世界第一;烤烟产量世界第一;烤烟增产速度世界第一;卷烟产销量世界第一;卷烟增产速度世界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吸烟人数增加数量世界第一;烟税增长速度世界第一。

这样一个人们不愿思考而又的确存在的事实告诉我们,从国外输进中国来的这种叫做“菸”的毒草,除夺去我们浸润着辛劳汗渍的“人民币”外,烟民们赚回的只有疾病、贫困、火灾、婚变、失学、偷盗、污染以及妇婴的严重危害等等。一位17岁的晚期肺癌患者,在其3岁时便模仿父亲吸烟成瘾,终于患上不治之症,在即将告别人世之际,投书一家报社,希望烟民们以他为鉴。对吸烟的危害,有人填了一首《钗头凤》加以表述,诗曰:“当地烟,外国烟,成瘾苦海都无边。前人唱,后人合,饭后一支,神仙生活,错!错!错!烟如泪,人苦透,咳嗽气喘罪受够。喜乐少,愁苦多。一朝上瘾,终身枷锁,莫!莫!莫!”

东方文明的中国人从贫穷走向富强,变“东亚病夫”为东方巨龙屹立在中国大地之上,能使火箭腾空,卫星上天,相信烟草的魔力也会被人的毅力和理智所战胜。

现在国家颁布了“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告法”等大法,全国各地公共场所到处可以看到禁烟的标志。禁烟在中国已进入法制化的管理。我们期待着烟民们尽快从烟毒中走出来,还我无烟东方文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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